廉政文化

古代清官拒贿的妙招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05:00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黄元

山涛有“悬丝示廉”
 

  “受珠枉法”是指收受贵重物品,违法为他人办事。历朝历代都被视其为重大违法行为,所以古代官员,特别是为政清廉者,对此都十分谨慎。那时没有反贪局之类的机构供收到贿赂的人前去举报,于是人们想出一个办法来:悬物示廉。

 

  历史上第一个悬物示廉的是东汉南阳太守羊续,他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其严格的官员。有一次,“府丞尝献其生鱼,续受而悬于庭;丞后又进之,续乃出前所悬者以杜其意。”羊续碍于颜面,不好当面谢绝下属(府丞),故“受而悬于庭”;下属也是聪明人,第二次送礼看到上回送的鱼已成为鱼干,自然就明白了上司的意思,只得惭愧而退。“羊续悬鱼”之举大为后人称道。

 

  榜样在那里摆着,后代的官员们就有法可效了。西晋“竹林七贤”之一的山涛,人送他一个雅号“悬丝尚书”。当时,县令袁毅官瘾很大,为求升迁,到处行贿,掌管官吏任免、考核的吏部尚书山涛,自然更是他行贿的对象,送上丝百斤。许多人都接受了袁毅的礼物,山涛不愿让人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便先接受了,但“命内阁悬之梁上,而不用也”。后袁毅事败露,高官纷纷落马,唯山涛安然无恙。

 

 

  还有一个“悬瓜”的故事,那是褒扬北齐南清太守苏琼的。南清府新任太守苏琼清廉之名传遍远近。退休回乡的原乐陵太守赵颍对此心存疑虑,想验证一下:“五月初,得新瓜一双自送来。”苏琼婉言谢绝,赵颍自恃年老强请,苏琼出于尊重老太守,“遂便为留,乃致听事梁上,竟不剖”。苏琼留新瓜的消息不胫而走,人们纷纷采摘新果前去送礼,到了苏琼家门口看见赵颍的瓜还在,送礼者望瓜却步,纷纷离开。

 

  《明史•周新传》记载明代监察御史周新“悬鹅”示廉的故事,文字十分简洁:“同僚一日馈以鹅炙(烤鹅),悬于室中,后有馈者指示之。”烤鹅香喷喷,但周新硬是抵住了美味的诱惑,把它挂在了居室内;以后凡有人来送礼,便指指烤鹅摇摇头,意思就相当清楚,从此再无人前来送礼,自讨没趣了。

 

  悬鱼、悬丝、悬瓜、悬鹅——古人悬物示廉,既不损送礼人的面子,又保持了自己的名节,避免了落下受贿的坏名声,实在是两全其美的聪明做法。



来自: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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