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尉氏县段影响处理费项目(二期)第二标段结果公告
河南天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水利局(尉氏县贾鲁河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就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尉氏县段影响处理费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4月30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HNTZ-20250313
2、项目名称: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尉氏县段影响处理费项目(二期)
4、项目总投资额:572.751392万元
6、项目概况:处理贾鲁河沿线的庄头乡、南曹乡和双洎河沿线的朱曲镇、蔡庄镇因设计和施工原因产生的影响附近群众生产生活的工程遗留问题,主要为贾鲁河南曹乡段沿堤坑塘回填 18 个;对贾鲁河庄头段水毁土堤进行回填加固;修建双洎河蔡庄镇和朱曲镇沿岸23条上下河堤路口混凝土道路。
第二标段:贾鲁河庄头镇段河道护砌410米,新建管涵1座;
第二标段:工程量、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9、工程质量:合格。
10、计划工期:第二标段:90日历天(如汛期遇突发状况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工期);
二、资格能力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7、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对象:企业)。(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②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
③投标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进行信息公开;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评标、定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 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11点50分
定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10点00分
四、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孟令杰、张明、孙渊源
五、核查信息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第二标段:通过核查的单位:河南硕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誉庭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远成伟业建工有限公司、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六、中标人信息情况
标段名称:第二标段:贾鲁河庄头镇段河道护砌410米,新建管涵1座;
中标人全称:河南硕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1367569.04元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孟小帅
证书名称: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豫241151686020
技术负责人:蒋新星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C202309D0022500000045
工期 :90日历天(如汛期遇突发状况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工期)
七、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期限:2025年5月1日-2025年5月3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联系方式
地址:尉氏县新民街17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3371989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路28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5号楼B座6层
联系人:韩宁
联系电话:18530056191
监督单位:尉氏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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