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通许县地税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比对优化调整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7 10:08:52 浏览量: 发稿人:财政厅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磋商采购-2026-15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通许县地税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比对优化调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汴通财磋商采购-2026-15-1 郑州汉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漓江路连云路新公馆3号楼1单元419室 1,186,000.00 评审总得分:80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通许县地税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比对优化调整项目 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 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1、评委组长:张潘军 2、其他评委成员:孟玉珠、何闪闪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19,23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线下: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地址:通许县解放路58号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7719825587 行政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通许县上海路与咸平大道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10米 联系人:赵先生、田先生 电 话: 0371-2220764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地址:通许县解放路58号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17719825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4991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71-24995996



附件下载: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通许县地税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比对优化调整项目-成交公告.pdf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通许县地税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比对优化调整项目(磋商文件)定稿(4).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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