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防洪排涝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20 19:30:01 浏览量: 发稿人:财政厅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防洪排涝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尉财公开采购2022-40
2、项目名称: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防洪排涝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40,211,100.00元
最高限价:16402111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尉财公开采购2022-40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防洪排涝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 1640211100 1640211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
(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4)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主城区河道防洪排涝整治、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河道附属桥梁等。
(4.1)河道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内容
1)河道治理工程
康沟河河道清淤疏浚,长度16km;西三干渠生态治理长度8km;北康沟清淤疏浚,长度11km;明改河清淤疏浚长度11km;康平河治理长度2.8km;康流河清淤疏浚2.4km;护城河清淤疏浚8km;东湖南湖湖区清淤、生态边坡建设,湖区周边生态环境生态修复与提升,湖区总面积12ha,建设生态拦截沟,面积0.4ha,城市绿地7.6ha,下凹式绿地2ha,透水型骑行慢行系统2ha、亲水平台、临水栈道0.5ha、透水铺装休闲健身体育设施2ha,娱乐休闲透水铺装小广场(分散)1ha;
2)新建钢坝闸8座;
3)新建桥梁22座;
4)康沟河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工程,面积30万m2;
5)西三干渠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工程,面积13万m2;
6)7.20各乡镇小型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程;
(4.2)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5万m3/d,污水处理厂采用地上式建筑,出水执行地表准 IV 类标准。
(5)合作周期:合作期限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6)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7)运营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8)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64021.11万元。工程费用115277.42万元,其中河道防洪排涝整治部分为96502.34万元,城北污水处理厂部分为18775.08万元;其他费用共计29973.610万元,其中征占迁费用21825.00万元;基本预备费11620.08万元;建设期利息715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0.00万元。
(9)股权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4021.11 万元,为项目总投资的20.74%,其中社会资本出资30619.00万元,占股90%;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 3402.11万元,占股10%。
(10)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作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主体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2 、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需在申请文件中附查询结果截图。(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3 、财务要求:
3.3.1、近一年财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申请人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3.2、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且具有不低于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能够提供由银行(地市级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信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本项目融资需求(即可研批复金额的80%)。
3.4、 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 1 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相关证明资料,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5、 资质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6 、业绩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独立申请人同时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具备下列项目业绩:
①投资类业绩: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揽过不低于本项目可研批复投资额的类似项目投资业绩;
②设计类业绩:承揽过不低于本项目可研批复投资额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③施工类业绩:承揽过不低于本项目可研批复工程一类费金额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④运营类业绩:承揽过不低于2.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且出水主要水质指标(COD、TN、TP)不低于可研批复指标的类似项目运营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须为防洪排涝、流域治理、生态环境、城市排水、海绵城市等领域,上述业绩可以是同一个项目,也可以是不同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7、 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2022年 1 月以来本单位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8、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5家(含)。联合体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
(2)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控股方(联合体协议中出资大于50%),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申请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宏泰大厦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附件。
二、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2、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3、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作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三、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尉氏县人民中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
联系人:郎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712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194606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028657



附件下载: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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