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

杞县人民医院配套综合营养餐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15:51:36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杞县人民医院配套综合营养餐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杞县人民医院配套综合营养餐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0915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KZB-2026-061

2、项目名称:杞县人民医院配套综合营养餐厅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38509.69

最高限价:1438509.69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NGKZB-2026-061-1

杞县人民医院配套综合营养餐厅项目

1438509.69

1438509.6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由社会资本全额自筹资金;

5.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医院后勤保障体系,提升患者临床营养治疗服务能力,改善医患就餐环境,满足医院常态化诊疗及应急保障供餐需求,本项目采用BOT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由社会资本全额自筹资金,负责项目土建新建、主体建设、室内外装修、厨房专业设备采购安装、智慧餐饮及营养管理系统建设、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自主、合规化运营医院营养餐厅,承担全部营养管理、食材供应、食品安全、设备维保及日常运维成本,实行自负盈亏。

5.3、运营期限:暂定为10年。实际运营期限依据项目竣工结算评审金额测算,最终以正式合同为准。

5.4、建设工期:9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及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5.6、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医院专用营养食堂整体新建工程,施工范围覆盖建筑主体、内外装饰、机电配套、功能布局、专业设备及前期运营筹备全流程。完成场地基础、门式刚架钢结构主体、围护墙体与室外构筑物施工,针对厨房、就餐区、办公辅助区域实施差异化防水、抗菌、防撞装修;同步布设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油烟净化、中央空调、安防广播全套机电管线与设备。按照医患分区、洁污单向作业流线划分功能空间,配套独立更衣、食材仓储、加工烹饪、洗消留样、营养办公、密闭污物存放等专用区域,设置就餐、员工、污物三条独立通道避免动线交叉。完成后厨加工、消毒、恒温售卖、餐桌配套等专业设备采购安装及联动调试,落实项目图纸报审、多部门专项验收与试运行工作,同步搭建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标准化运营制度体系。到期无偿整体移交。

6.合同履行期限:同运营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非独立法人须取得所属法人单位的书面授权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1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得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资质要求

2.2.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投标人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持有餐饮行业职业经理人证书、高级营养师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一级厨师证书;

4)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运营负责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链接及网页截图,并提供查询方式及联系电话,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2.2.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2.5.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5.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运营管理方主要负责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902日至20260914日,每天上午00:0112:00,下午12:01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091510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091510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充分熟悉该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操作规则、要求、流程,知晓因未严格按操作手册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异常情况,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联系交易平台技术方咨询,电话:0371-23859291;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负责解决技术问题。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

4CA密钥办理(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

5、招标代理费计取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6、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2)线下:

采购人受理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杞县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杞县西关北环路1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278885

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杞县人民医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371-2227850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杞县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杞县西关北环路1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27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12号楼5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73378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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