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精细化工园区专项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禹财磋商采购-2026-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精细化工园区专项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9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1日- 2026年09月20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21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中“注: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其磋商按无效处理。”
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中“注:根据财库〔2026〕2号规定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5、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1 日 15时 00 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行政监督部门:开封市禹王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386959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封市禹王台区汪屯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汪屯乡高楼转盘西50米路北
联系人:郑东臣
联系方式:15237860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星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裕路西蔡屯A区一排9号
联系人:宋静静
联系方式:15503787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静静
电 话:15503787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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