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3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标段重新定标的声明
我单位招标的“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3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于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9月23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活动,并发布评标公示。
2026年10月9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确定施工标段中标人为“河南奕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内收到了入围候选单位的关于项目业绩完工情况的质询函和河南奕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家中变故无法正常履约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声明函。经我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同意河南奕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第8条定标结果处置,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现我单位将项目情况报送至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第三标段在剩余入围单位中采用核查随机法于2026年10月29日11:00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重新确定中标人。
特此声明!
2026年10月27日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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