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坚守廉洁,远离贪腐:巴楚法院公开审理贪污受贿案

发布时间:2025-11-18 16:39:43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8月19日,巴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任某某贪污受贿一案,邀请巴楚县纪委监委、各县直单位和乡镇代表等100余人参加此次案件庭审旁听活动,“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6 年12月至2025年1月,被告人任某某在乡政府、畜牧兽医局、农业农村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11名私营企业主及个体老板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私利,先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个体老板所送钱款共计162. 895万元。据此,以被告人任某某犯贪污受贿罪,公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任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对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庭审落幕,警钟长鸣。旁听人员深受震撼,一致表示将以本案为沉痛镜鉴,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绝不因一时之利、 蝇头小利而动摇初心、迷失方向; 必将以案为训,坚决筑牢思想道德底线、恪守党纪国法底线、不越廉洁自律红线。

此次公开庭审,以鲜活真实的“身边案”为“身边人”上了一堂刻骨铭心的警示教育课,实现了以案释法、 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的强烈效果。

下一步,巴楚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惩处与教育并举。在依法严惩贪腐犯罪的同时,做深做实以案释法“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教指引作用,引导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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