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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报3起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2-02 17:01:04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今年以来,郴州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对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实行“五个一律问责”, 8月18日,郴州市作风办、市创建办针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冲刺阶段督查督办的部分问题久拖不决情况,查处了3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一、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支队长陈秋生,副支队长唐成权、廖宏洲,支队工会主席李发善,人民路执法大队大队长曹荣、北湖路执法大队大队长袁健等对工作整改未按期到位负领导责任被问责。
 
    2014年6月4日,市作风大整顿办、市创建办将郴州市城区罗家井农贸市场、北湖市场周边及国庆路等主次干道人行道超门面经营和占道经营等问题交办市城管局整改,并要求在6月15日前整改到位。市城管局将任务交给北湖区城管局。直至8月,市创建办进行督查时,上述问题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2014年8月,经市城管局、北湖区纪委监察局、北湖区城管局研究决定,对市城管局北湖执法支队支队长陈秋生、常务副支队长唐成权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北湖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廖宏洲、支队工会主席李发善予以通报批评,对北湖执法支队人民路执法大队大队长曹荣、北湖路执法大队大队长袁健分别予以免职。
 
    二、北湖区商务局局长李毅、副局长李湘平、副局长兼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赵碧海、办公室主任陈凯对工作未按期整改到位负领导责任被问责。
 
    2014年6月4日,市作风大整顿办、市创建办将北湖区协作路农贸市场存在超门面经营、占道经营和卫生脏乱等问题交办北湖区政府整改,并要求在6月15日前整改到位。北湖区政府于6月9日将上述问题交办给区商务局。直至8月,上述问题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2014年8月,经北湖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北湖区商务局局长李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北湖区商务局副局长李湘平、副局长兼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赵碧海、办公室主任陈凯予以通报批评。
 
    三、苏仙区商务局局长李加鹄、副局长兼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周泰伊、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曹海平对工作未按期整改到位负领导责任被问责。
 
    2014年6月4日,市作风大整顿办、市创建办将苏仙区东苑阁农贸市场存在超门面经营、占道经营和卫生脏乱等问题交办苏仙区政府整改,并要求在6月15日前整改到位。6月9日,区创建办将上述问题交办给区商务局。直至8月,上述问题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2014年8月,经苏仙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苏仙区商务局局长李加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区商务局副局长兼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周泰伊、区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曹海平予以通报批评。(郴州市纪委)
 
 
来自: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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