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杞县沙沃乡白塔村、杨寨村蔬菜大棚项目第一标段
结果公告
河南东晟嘉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沙沃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6年杞县沙沃乡白塔村、杨寨村蔬菜大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10月12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6年 10月 21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2026年杞县沙沃乡白塔村、杨寨村蔬菜大棚项目
1.2.项目编号:DSJWDL-2026-039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沙沃乡。
1.5.建设规模及内容:白塔村新建蔬菜大棚约44个,67*10米,总面积约29000平方米;配套设施压膜绳、卷膜器、地埋管、喷淋及相关园区排水沟配套设施等;杨寨村新建蔬菜大棚约74个,总面积约48000平方米。配套设施压膜绳、卷膜器、地埋管、排水沟,喷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1.6.本次招标投资额:约540万元。
1.7.质量要求:合格
1.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 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6年杞县沙沃乡白塔村蔬菜大棚建设
2.2招标控制价:大写:壹佰捌拾柒万伍仟肆佰叁拾肆元肆角陆分 小写:1875434.46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时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对象:法人、项目经理);
3.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对象:法人);
3.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法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3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四、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
评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1时50分
定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1时00分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胡传印(组长)、郝正红、于付生、郝晓宇、刘开军。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袁飞飞(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张高峰、曹书铭、孙胜军、刘开军。
六、核查结果
第一标段通过名单:河南江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全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原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核查单位及原因:无。
七、中标人信息如下
第一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中原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872406.15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 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向昕仪
证书名称: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202206988510514421/川 2512020202110539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公示期三日(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4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杞县沙沃乡人民政府
地址:杞县沙沃乡沙北村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18569877048
2.代理机构:河南东晟嘉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俊臣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西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枫香街173号天健湖智联网产业园3号楼3楼A304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749890926
电子邮件:hndsjw@126.com
3.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2楼
电话:0371-2866697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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