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汉兴路(集英街-金明大道)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
第二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恒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开封市汉兴路(集英街-金明大道)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09月17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2026年09月24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审,于2026年09月24日发布了本项目的定标延期通知,2026年10月09日发布了定标通知。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6年10月12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开封市汉兴路(集英街-金明大道)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
2、项目编号:HNHF-2026-07-15
3、总投资额: 30350235.36 元;其中施工:30080235.36 元,监理: 270000.00 元。
4、建设规模与内容:对汉兴路(集英街一金明大道)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改造,此项目为改造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汉兴路(金明西街-金明大道)排水管渠改造及雨污混接点改造;道路路面破除恢复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5、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
6、质量监控目标: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行业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开封市汉兴路(集英街—金明大道)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期)监理
8、监理服务期限:
第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9、招标范围: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25分
评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11:00分
复审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00分
定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分
四、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刚(组长)、李超建、吕刚、杨芳、刘颖、池卿、刘江镇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袁鑫磊(组长)、池卿、马占杰、杨勇彬、石玉玲
五、核查信息及结果
第二标段核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核查结果: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睿五翔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建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核查结果均为通过。
未通过核查及原因:无
六、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二标段:
中标人全称: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中标金额:233800.00元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行业标准
项目总监:冯亚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注册编号:41017689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汉兴路157号
联系人:袁鑫磊
电 话:0371-22613966
代理机构:河南恒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以北五大街西侧新谷电商大厦A座1007号
联系人:张姣艳
电话:13523064189
监督部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2294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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