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

濂溪思想中的廉政文化观

发布时间: 2024-05-06 10:23:23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文 艳

 
    周敦颐(世称濂溪先生)一生著述不多,但上孔孟、下启程朱,是宋明理学的开山鼻祖。其在揭示天道、地道、人道的同时,恪守君子品德,清正廉洁,做人做官均为后人树立了榜样。濂溪学说中廉政文化思想普遍存在,于今教育意义深远。
    一、立诚的廉政文化观
    周濂溪在其理学代表作《通书》中,说得最多的就是“诚”字。在其理论体系中,“诚”是作为理论范畴使用的,它是人生的最高境界,道德的最高原则,天道与人道的本质统一。周濂溪的立“诚”观点,最主要有四个显著特征。
    一是把“诚”视为道的本性,人的本性。其在《通书》开篇“诚上第一”中说:“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至善者也。”
   二是说“诚”是各种德行的本与源。在《通书》“诚下第二”中说:“圣,诚而己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静无而动有,至正而明达也。五常百行,非诚非也,邪暗塞也。故诚则无事矣。’’这里,集中论述了诚的产生、确立和表现,引出了中国封建社会五常的伦理道德规范,五常、百行,概括了封建社会的一切伦理道德和行为准则,而诚便是这五常之本,百行之源。
    三是指出了以诚进德的修养境界。《通书》“诚几德第三”中说“诚无为,几善恶。德,爱曰仁,宜曰义,理日礼,通曰智,守曰信。”以诚、几、德为三种不同层次的修养境界,首先立诚,其次知己,然后可以进德。同时,对“仁、义、礼、智、信”的封建五常道德进行了界定。围绕“爱”而实施仁心、仁义、仁政、仁慈;围绕“宜”而突出道义、义理、义举、义务;围绕“理法”而突出礼节、礼仪、礼貌、礼义廉耻;围绕“通达”知行合一;围绕“操守”而守信、守业、守职、守土、守家立业。
    四是在“圣第四”中进一步指出“寂然不动者诚也……’’这个境界要求人的心境保持一种“寂然”不动的状态,实质是顺其自然持之以恒做到诚。
周濂溪一生为政为人都坚持了这种自然的诚。在汝城任县令,郴州郡守李初平向其求学,周濂溪直截了当说:“公老无反矣,请为公言之”。两年,李初平果然学有所得。
二、守拙的廉政文化观
    “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影响颇深,意境颇深,
    有抱朴守拙、涉世之道说:一个刚踏入社会的人虽然阅历短浅,但所受社会不良影响也较少;一个饱于世故的人阅历深广,但其阴谋诡计等恶习也随之增加。所以,一个正人君子,与其圆隽世故,不如诚守淳朴;与其谨慎小心,不如豁达大度。
    有大智若愚、大巧若拙说:一个真正廉洁的人不与人争名,所以反而建立不起廉洁之名;一个真正聪明的人不炫耀自己的才华,所以看上去反而笨拙。
    有厚德积福、逸心补劳说:如果上天不肯给我福分,我就多做善事培养我的福分,如果上天用劳苦困乏我,我就用安逸的心情保养我的身体;如果上天用穷困折磨我,我就开辟求生之路打通困境。如此一来,上天又能奈我何?
    深谙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中国传统道德卫道士,融儒佛道而倡理学的周濂溪极善用“拙”。其守拙思想体现在《拙赋》一文及为人为事不做争辩等方面。
   拙赋全文如下:
    或谓予日:人谓子拙。予日:巧,窃所耻也,且患世少拙者。”
    喜而赋之日:巧者言,拙者默;巧者劳,拙者逸;巧者贼,拙者德;巧者凶,拙者吉。呜呼:天下拙,刑政彻,上安下顺,风清弊绝。”
    任江西虔州通判的时候,州守赵忭因过去听过不少周敦颐的坏话,因此对其有疑。周濂溪不以为意。赵暗中观察,最后发现周濂溪是个正人,是个难得的人才,忍不住握住他的手说:“几失君矣,今日乃知周茂叔也!”从此,每逢举荐人才,都有濂溪在内。
    左丞蒲宗孟过去对周濂溪也有不同看法,主要源于对周濂溪的不同传说。在四川合州任上,蒲宗孟与周濂溪初次见面,一谈就是三昼夜,周濂溪对蒲宗孟提出了问题,回答得头头是道。蒲宗孟退而叹日:“世有欺人欤!”特地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他做继室。
    三、寡欲的廉政文化观
    周濂溪寡欲的廉政文化观主要体现在其《弄心亭记》中:
    孟子日:养心莫善于寡欲。其为人也寡欲,虽有不存焉者,寡矣。其为人也多欲,虽有存焉者寡矣。
    予谓养不止于寡于存耳。盖寡焉以至于无,无则诚立,明通。诚立,贤也。明通,圣也。是圣贤非性生,必养心而至之。养心之善大焉如此。存乎其人而已。
周濂溪于嘉祜五年作《养心亭记》,强调“无欲”以养心。而此时其正解职回京师开封,次年迁国子博士,任虞州通制,可谓正在仕途。
    公正廉洁历来是官德之本、官威之源。古人说得好: “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周濂溪一生追求这种廉洁为官的德性,无论在江西、湖南、四川、广东等地任职,都以廉洁奉公至上,不贪不挪,超然洒落。
    在南昌作县令期间,有次患病昏睡,友人潘兴嗣到访,见他的行李只是一个破旧的竹织的方形小箱子,里面仅有一百钱,可谓身无长物,素知他官德表现的潘兴嗣很受感动。
    周敦颐历年所得俸禄,除部分养家糊口外,大部分周济同族贫苦人家或用来接待亲朋好友,有时没了食饭钱。所以在他出生的故地,并没有留下什么深宅大院与百顷田园,晚年筑居庐山峰下的起居室也与民居无大的悬殊。他在永州曾咏诗一首,后四句是:“事冗不知筋力倦,官清赢得梦魂蟹,故人欲问吾何况,为道春陵只一般。”可见,他自知廉洁从不要担惊受怕,而能把精力都集中在繁忙的公务上。
    在任汝城县令时,也只有一个高四尺、宽五尺的木柜伴随,用以存放文件、衣物等,无多余物件。此事在南宋1220年,汝城县令周思诚筑濂祠时还专程提及。
    四、法莲的廉政文化观
    周濂溪一生爱莲颂莲,其以莲花般的君子品德要求自己。其何以独爱莲?何以在百花中弃牡丹舍菊花,而对莲情有独钟进而赋之呢?缘由在于莲花之寓意及静态之美与周之理学精髓珠连壁合。
    濂溪理学是融儒、佛、道三家思想而产生的,经弟子程颐、程颢,到朱熹而集大成,成为中国自北宋以来封建社会的统治理论。在继承孔孟之道的基础上,佛道两家宗教思想在濂溪思想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佛教着重探讨解脱人生苦难。它一方面喧染人生是苦海,一方面宣扬成佛的无比神奇,佛国的无比美妙,教人在尘世中积德从善而寻求解脱。佛教中的美好事物都由莲花来表述。对佛祖母摩诃摩耶的美描写成“美丽如莲花”,佛祖释迦牟尼有“如莲花的双手”和“似出淤泥的莲花大眼”。佛之座为莲花台。佛家名为莲池、莲宗、莲花等有莲字的名字比比皆是。观音有座莲观音。去西天取经的唐僧,帽子上也是朵朵蓬花。在《华严经探玄志》中,更是说“莲花有四德,一香二净三柔软四可爱……谓常乐我净。”佛家对莲的青睐,
关键在于莲对佛教思想有其特殊的寓意。佛教主张的解脱即从凡人到圣人,从尘世到净界,从众恶到众善的过程,正好象从淤泥中生长却一尘不染开出无比鲜美之花的莲一样。
    道家则称莲为“仙花”。道家始祖、思想家老子终身只有一篇《道德经》,却让世人永远学不完做不完用不尽。至今我们常用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都是老子的辩证观。“宝莲灯”的故事就是宣传道教的。《封神榜》讲的也是道家斗法,最后有道主宰世界,其中的哪吒就是莲花化身。李白有道家思想,也曾有一首颂莲的诗《古风》留世:“素手把芙蓉,虚步蹑太清。霓裳曳广带,飘拂升天行”。显然,周濂溪在吸收佛、道理论内核的同时,吸收了佛道对莲之寓意、肯定和赞美,因而突破了中国传统意义上把梅、兰、竹、松作为正直人格的一般化象征。
    既然周濂溪在菊花、牡丹等百花中独爱莲,为什么又把菊花、牡丹拿来与莲花相比呢?这要从濂溪理学道德观的核心出发。其道德观的中心主旨是:无欲诚心,这是人的认知修善的最高境界。虽然这一思想吸收手佛道两家,但周又不赞同把情和欲看作万恶之源,教人出家脱离尘世,他主张主静、无欲、顺理,把物质生活欲望降到最低限度。因此,他认为菊花耻与众芳为伍,独开于百花之后,是“花之隐逸者”;牡丹则大浓大艳,仪态雍容,是“花之富贵者”,追求繁华、富贵的象征。而莲花洁身自好,不浮华,不俗气,正好吻合其主张积极入世,又不受尘世污染的观念。所以其将莲花、菊花、牡丹代表三种不同的人格风尚,让众人去爱牡丹,让陶渊明去爱菊花吧,我独爱莲法莲!
    五、正直的廉政文化观
    周濂溪在其《爱莲说》中,用了五个不字来标榜一种正直的人生观。
    一是不染。既出淤泥而不染。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必须要有顽强的抗干扰、拒腐蚀的能力,抵得住金钱美女、声色犬马的诱惑,增强免疫力,不贪、不沾、清白廉洁。
    二是不妖。濯清涟而不妖。妖者,怪异、邪恶也,妖魔鬼怪,妖里妖气,妖娆。《左传》中说“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周濂溪极力反妖。
    三是不蔓。蔓就是攀附,趋然附势,蔓草一样不断扩展滋生,那里高就攀到那里,那里硬就攀到那里,哪里有钱就靠到哪里,巴结献媚,卖身投靠,附骥尾而行千里,随虎啸而景云升。不蔓则反其道而行之,敢于坚持正义和真理,不察言观色,不随风使舵,香远益清,亭亭净植。
    四是不枝。不节外生枝,不拐弯抹角,不伸手扩张,不拉帮结派,不划圈子,不搞山头,不搞裙带,不亲近疏远。
    五是不可亵玩。可远观而不可亵玩,这是莲的一种特性,如果你用手去拨弄了莲花,或者随意搬弄莲花,花果肯定会蔫的:这就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人必须要有不亵玩的尊严。被人亵玩,显然就是有短被人掌握,有盖子怕人揭开,无才而被人愚弄,无德而被人谩骂。
    周濂溪在广东任职期间,端州知州、虔部员外郎杜咨霸占端州砚石开采,当地民众失去采砚的谋生之路。濂溪先以好言相劝,杜咨不听,他如实奏报朝廷并得到朝廷批示:“端州之砚,允许百姓开采,凡仕于端州者,买砚不得超过两方”。批示传到端州,贪霸之风终止,百姓重获采矿制砚谋生权。
    六、公明的廉政文化观
    通书《公明二十一》说:“公于己者公于人,未有不公于己能公于人也。明不至则疑生。明,无疑也,谓能疑为明,何啻千里。”可见,周濂溪的民本思想很浓,公于己而后公于人。
    周濂溪虽身在官场,但坚持原则,不畏权势,为人正直,大义凛然,“公生明,廉生威”。
    踏入仕途不久,面临分宁县一件长久不决的案子,经过周密审讯、辩证,立即断定出谁是谁非,当地人交口称赞说:“老吏不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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