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

开封市祥符区农村房地一体测绘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08 16:26:18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市祥符区农村房地一体测绘项目结果公告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不动产登记局的委托,就开封市祥符区农村房地一体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农村房地一体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XFGK201807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3289.2862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在祥符区全区范围内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补充其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籍调查和新增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调查信息叠加,数据整合、权籍调查、数据汇总、入库等工作。
二、开标时间:20181111000

评标时间:20181111200

评审专家名单:李建玲、孙东平、段清霞、杨海军、李红旗、常松科、邢璐  
三、成交信息:

五、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明图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232073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王善勇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3号楼1408
第二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信大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100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胡亚杰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11号楼28111
第三标段

中标人名称:方宇勘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28862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房丽壮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153 6 609
第四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星元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5000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邵彩霞
地址:尉氏县福星大道西段
第五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思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330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吕明新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新楼中楼1号楼东2单元5层东户
第六标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流标。

第七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乾图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070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田向阳
地址:开封市西蔡屯社区B区一排005
第八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科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7580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王雪峰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26号方圆经纬花园12181802
第九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友邦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450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王松奎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36号院4号楼2单元7704
第十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恒旭力创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671016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黄继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2383号楼242406
第十一标段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流标。

第十二标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流标。

第十三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252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廖斌杰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B1单元4层西2
第十四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科瑞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76920.2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王向阳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测绘局家属院16号院4号楼3单元1楼东户
第十五标段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基力勘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8950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高磊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1号楼101002
第十六标段

中标人名称:辽宁宏图创展测绘勘察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81000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韩国超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铁西南街424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封市祥符区不动产登记局
  址: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2700160
采购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0371-23388358

五、公告日期:2018119日至2018119日(一个工作日)

八、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采购办提出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1-26668106

九、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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