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尉氏县城镇标定地价工作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9月28日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评审活动,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20031
采购项目名称:尉氏县城镇标定地价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4日
评审日期:2020年09月28日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尉氏县城镇标定地价工作 |
3500000 |
3500000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所有范围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
4.服务周期:9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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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尉氏县城镇标定地价工作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22号东单元18层62号 |
3488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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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贾蕊、刘萍、温国利(评标组长)、刘玉萍、谢首场(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控制价的 2 %,向中标、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为:6976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 至 2020年9月2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尉氏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开封市尉氏县滨河西路中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2271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3233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3233602 136937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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