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镇丁岗村中心村项目第一标段(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20014
2、采购项目名称:永兴镇丁岗村中心村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0年09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建设地点:永兴镇丁岗村中心村
2、工期:一标段工期:9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村内支路施工。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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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财采公开2020014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
河南省三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尉氏县大桥乡通院村 |
1237710.91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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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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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兴镇丁岗村中心村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
/ |
90日历天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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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建,王秀霞,徐流春,张东军,李莉莉(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交纳代理费。11663.98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11日 至 2020年09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尉氏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7991311
地 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与西关北路交汇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安先生
电 话:0371-55212153 1598191655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133号金城时代广场6号楼81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2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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