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

通许县公安局智慧交通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2 16:50:00 浏览量: 发稿人:财政厅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招标采购-2024-5
2、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安局智慧交通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5.1采购内容:在通许县域内建设智慧交通项目(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2供货(含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5.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5.5质保期:三年(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汴通财招标采购-2024-5-1 在通许县域内建设智慧交通项目 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C-7号楼一层101、102室 33,560,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智能人像抓拍摄像机 海康威视 / 200 22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评委组长:蒋士杰 其他评委成员:王琳、王赞、李永刚、王现明、周艳丽、娄肖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22,8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3.未通过名单及原因:洛阳锐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中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305031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公安局
地址:上海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137816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4991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71-24995996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
                 通许县公安局智慧交通项目-中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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