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

通许县交警大队反光执勤夹克和拼色防雨防护服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15 15:43:37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交警大队反光执勤夹克和拼色防雨防护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询价[2019]002号

二、采购内容:反光执勤夹克260件,反光拼色防雨防护服260件 。

三、询价公告发布媒体:
询价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 年4月11日
评审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询价小组名单 :焦伟利、李铭哲、胡钢建 

五、无效情况: 浙江瑞戈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原件,依据评审标准要求,故未通过资格性审查;赞冰(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依据评审标准要求,故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公管办:0371—22305031     22305023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公安交警大队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东段北侧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849138266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9年4月15日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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