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

通许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项目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1-09 17:11:29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本项目已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竞争性谈判﹝2018﹞009号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谈判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

三、采购内容:电子警察23套 。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 年11月7日
评审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竞争性谈判小组名单 :张鹏、高新艳、胡钢建

五、无效情况:无。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扬州市鑫通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交价:343850元;成交人地址:高邮市送桥镇郭集工业集中区;主要成交产品:高清抓拍单元(1个)iDS-TCE900,补光灯(2个)CXBG-1-PS-DS-TL2000A,单价:14950元/套。质保2年。

七、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2日。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公管办:0371—22305031    22305023

九、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许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中段北侧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849138266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22305169

2018年11月9日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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