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

杞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1 11:42:12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杞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杞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县采购办、县公管办的监督下,于202058930分整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杞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ZDYCHN2020-028

3、预算总金额:4206000.00

4、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境内

5、采购需求及内容:

1.杞县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项目,项目已经过论证,后经财政局备案批复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1

2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1

 

6、质量保证期:质保 1年、运维服务期 1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8、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058 1250

评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评标室

评委组长:张六成

评委成员: 谢首场,崔亚伟,王晓东,李磊。

四、否决投标原因

五、评标结果

中标人:河南国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203300.00

投标质量保证期质保 1年、运维服务期 1年;

投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六、公示期限

2020512日至2020512日(一个工作日)

1、质疑和投诉提起的渠道及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函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递交投诉书(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二楼(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8666977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杞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7864610

地址:杞县西环路409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131597000

地址:开封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1

 

 


附件下载:杞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项目结果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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