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

杞县邢口镇马庙谢寨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6-21 17:02:24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杞县邢口镇马庙谢寨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邢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杞县邢口镇马庙谢寨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在县公管办、杞县邢口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于20196201100分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准时开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杞县邢口镇马庙谢寨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

2、项目编号:QXYH-2019-021

3、投资总额: 约140万元

4、建设地点:杞县邢口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6、工期:4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 格

8、谈判控制价:大写:壹佰叁拾陆万柒仟陆佰柒拾贰元陆角壹分

  小写136.767261万元

二、发布的媒体:

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620日上午13:30

评审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评标室

评标小组组长:顾晓彤    

评标委员会成员:何莉   刘玉萍

四、否决投标原因: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次报价(万元)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  项目经理

河南省亭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36.6342万元  40日历天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濮阳市盛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36.663633万元 40日历天   合格   侯大柱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信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6.7000万元     40日历天   合格    

六、公示期限:

20196 24日至20196 26日(3个工作日)

1、异议和投诉提起的渠道及方式: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若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递交投诉书(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二楼(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 28666977

七、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杞县邢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623868601

地址:杞县邢口镇邢北村

代理机构: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68670305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3

 

 


附件下载:邢口结果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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