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东院、北院)外包服务项目第一包段-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顺财招标采购-2026-3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中心政府机关食堂(东院、北院)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3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采购需求)”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三、中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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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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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顺财招标采购-2026-3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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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幸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35幢1单元4层01号 |
25.00 |
元/人 |
评审总得分: 82.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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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苏慧萍、付红琴、张建红、李赢博、纪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文件要求收取
收费金额:194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河南望芗斋餐饮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3.1中(2)未按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河南莱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常州星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新乡市福鼎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主厨不是回族,不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采购需求)招标要求,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结果(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
3.监督部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38863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北土街10号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方式:0371-2565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河南圣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福禄街16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371-2338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371-2338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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