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2025年尉氏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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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5-129 | |||||||||||||||
2、项目名称: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2025年尉氏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484,465.90元 | |||||||||||||||
最高限价:1484465.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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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5.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2025年尉氏县南曹乡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建2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座,配套水、电、照明等设施。 5.3招标范围:本项目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建设地点:尉氏县南曹乡荣村 5.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6工期:6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本单位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将查询截图附到响应性文件中,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25日 至 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3.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单位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谈判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 )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市民之家六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 (1)线上: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2)线下: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尉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尉州大道中段财政局413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1-2799734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南曹乡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66278697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3室 | |||||||||||||||
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1994381325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 |||||||||||||||
联系方式:1994381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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