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物流产业重点园区规划设计投标邀请书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和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被推荐投标人名称):
尉氏县物流产业重点园区规划设计招标人为尉氏县自然资源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尉氏县物流产业重点园区规划设计
1.2招标编号:尉财采邀请2021001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预算金额:3020000元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尉氏县物流产业重点园区规划设计及物流产业项目的招商、项目(第三方)评估、招商运营咨询。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
1.8项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
1.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或城市)规划专业正高级职称和注册规划师资格;(备注: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做出要求。)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3方式: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收到邀请书后,确认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需于2021年1月28日17:00前将“确认通知”送至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时间:2021年2月25日09: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5.1时间:2021年2月25日9: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时30分至2021年 2月 25日10时10分。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项目)。
六、邀请书发布媒介
本项目邀请书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尉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 3863 3969
地 址:开封市尉氏县滨河西路中段
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7624407747/0371-5539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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