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

尉氏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04 16:25:10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尉氏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尉氏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尉氏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9092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30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1.尉氏县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项目,项目已经过论证,后经财政局备案批复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1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1

210

2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1

220

3.包段划分:1个;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交货期:同生效后40 日历日交付验收;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保证期:质保 1年、运维服务期 1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证书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9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20191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若出现上述情况同时参加投标,先下载招标文件的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后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时间的网页截图证明报名时间)。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活动的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125900分至20191211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5.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九、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6.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开标室)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尉氏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371-27960261   13723279033

  址:河南省开封市辖区西关中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卓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027623444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2777号楼2单元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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