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

尉氏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0-26 17:56:21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尉氏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尉氏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尉氏县农村房地一体测绘项目

1.2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8094)号

1.3项目地点:尉氏县境内

1.4 项目概况:尉氏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涉及尉氏县的17个乡镇(含两个产业集聚区),具体包括:在核实已完成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地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补充地籍调查及附着的未登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农村权籍调查,并对未确权登记和新增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和其附着的房屋等建筑、构筑物开展房屋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采用信息化手段将调查获得的房屋等建筑、构筑物的权籍调查成果与已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叠加整合,形成完整的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信息,建设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信息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十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完成邢庄乡、城关镇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及全县合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二标段:完成庄头镇、张市镇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三标段:完成十八里镇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四标段:完成水坡镇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五标段:完成大桥乡、大营乡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六标段:完成永兴镇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七标段:完成南曹乡、朱曲镇 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八标段:完成蔡庄镇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及镇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第九标段:完成岗李乡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十标段:完成洧川镇、小陈乡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及洧川镇镇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十一标段:完成大马乡、门楼任乡房屋权籍调查,权籍信息叠加整合建库工作及调查范围内的发证工作。

第十二标段:对一至十一标段所有内容进行监理服务及管理软件的配置(项目验收后,购置软件的使用权归尉氏县国土资源局)。

1.6预算资金:

  第一标段¥3262285.20元。

  第二标段¥4743805.87元。

  第三标段¥2638610.96元。

  第四标段¥2584886.70元。

  第五标段¥4738907.93元。

  第六标段¥3410648.41元。

第七标段¥4427123.58元。

第八标段¥3287741.44元。

  第九标段¥3053711.19元。

  第十标段¥4169472.51元。

第十一标段¥3960135.81元。

第十二标段¥1400000.00元。

1.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规程和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合格。

1.8 工期要求:201912月底。

1.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10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残疾企业发展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以成立年份为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拟投入计算机3 台、GPS接收机3台、全站仪3,技术管理人员6人,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提供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2 第一至十一标段:

2.2.1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2.2.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

2.2.3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以来至少一份测绘、权籍调查项目业绩,项目委托方应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农业部门,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2.3 第十二标段:

2.3.1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且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子项或不动产测绘监理子项);

2.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高级职称并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

2.3.3 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以来至少一份测绘、权籍调查项目业绩,项目委托方应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农业部门,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提供查询截图,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现场查验);

2.5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报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只能选择一中标价高的标段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81029日-2018110223:59:59

3.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20181120900分。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秦先生

    话:0371-27521116

    址:尉氏县城关镇滨河西路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18

联 系 人:耿女士

    话:0371-223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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