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19-261
三、项目预算金额:513.00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513.00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投资额 (万元) |
1 |
液质联用仪(三重四级杆) (进口设备) |
1 |
282万元 |
2 |
气质联用仪(三重串联四极杆)(进口设备) |
1 |
173万元 |
3 |
全自动凝胶净化精确定量浓缩联机系统(进口设备) |
1 |
58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货物清单及其他相关要求”的全部内容及其伴随服务)
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仪器设备技术参数或合同中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保期: 1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1.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证明)。
1.4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有供应进口仪器设备的经验,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进口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若不同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对应品牌完全相同则视为同一供应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八、下载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09月18日9时00分至2019年09月24日17时00分。
2、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单位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深圳18739973061,信安18639772939)。
3、售价:免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原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5楼开标室(参看开标室电子显示牌),持CA密钥解密,网上开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23797166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金祥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九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359695 18503781470
地 址:开封市三大街新龙御都国际4号楼2单元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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