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二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开封市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
二、采购编号:汴财磋商采购-2020-20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年06月23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四、原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24日09时00分 - 2020年07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06月24日09时00分 - 2020年07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07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变更内容:
1.将开封市实验小学教学楼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中2.2.3(1)商务标 “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进行变更。
变更前为:
2.2.3(1) 商务标 (30分) |
磋商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价)/价格权值×100 注:1、以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身份投标者(多重身份只按其中一种享受政策),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0项规定,在“投标函附录”的“企业其他情况”栏内注明,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否则按一般企业对待: ⑴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材料。(投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需同时另外提供该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认定材料); 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要求随本函提供的相关材料; ⑶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符合上述政策要求的产品在评标时给予6%价格扣除(仅对符合的产品予以扣除,其他产品不在扣除范围)。 |
变更后为:
2.2.3(1) 商务标 (30分) |
磋商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1.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总价)×价格权值×100 2.价格权值为30% 注:1、以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身份投标者(多重身份只按其中一种享受政策),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0项规定,在“投标函附录”的“企业其他情况”栏内注明,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否则按一般企业对待: ⑴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材料。(投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需同时另外提供该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认定材料); 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要求随本函提供的相关材料; ⑶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符合上述政策要求的产品在评标时给予6%价格扣除(仅对符合的产品予以扣除,其他产品不在扣除范围)。 |
2.其他内容不变。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开封市实验小学
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园路28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603783163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大宏城市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25558699
3.监督人: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1-2387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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