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新宁县通报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4-22 09:31:56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2014年6月28日晚,湖南都市频道《都市1时间》对新宁县一些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曝光。新宁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新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6月29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湖南都市频道报道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6月29日下午,新宁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调查组的调查汇报后,提出处理意见。6月29日晚,新宁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情况
 
    1、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物资总公司)党组成员、副主任(副总经理)苑宏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工作日中餐饮酒等问题。2014年6月23日,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物资总公司)党组成员、副主任(副总经理)苑宏违反工作组织纪律,上班时间未请假擅自提前离岗办私事、下午旷工;工作日中餐饮酒。苑宏平时上班签到记录有请人代签现象,存在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行为。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款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第(七)、(八)项规定,决定免去苑宏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物资总公司)党组成员、副主任(副总经理)职务,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新宁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工会主席唐燕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听音乐的问题。2014年6月23日下午4时许,唐燕在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聊天和听音乐。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第(八)项规定,决定免去唐燕新宁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工会主席职务,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3、新宁县第一中学教师李桂祥工作日中餐饮酒的问题。2014年6月23日中午,新宁县第一中学教师李桂祥同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物资总公司)党组成员、副主任(副总经理)苑宏工作日中餐饮酒,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规定,新宁县教育局给予李桂祥警告处分。
 
    4、新宁县峨嵋岭无线发射站副站长邓文斌工作日在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单位食堂打牌的问题。6月23日下午3时许,新宁县峨嵋岭无线发射站副站长邓文斌同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属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副主任唐基国,因其单位均采用24小时值班制度,当天邓文斌与唐基国不当班,唐基国喊来邵阳青年旅行社员工曾某、个体工商户李某,同邓文斌共4人在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单位食堂打牌,一直打到下午6时许。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规定,新宁县广播电视台给予邓文斌记过处分。
 
    5、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属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副主任唐基国工作日在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单位食堂打牌的问题。6月23日下午3时许,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属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副主任唐基国同新宁县峨嵋岭无线发射站副站长邓文斌,因其单位均采用24小时值班制度,当天邓文斌与唐基国不当班,唐基国喊来邵阳青年旅行社员工曾某、个体工商户李某,同邓文斌共4人在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单位食堂打牌,一直打到下午6时许。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撤销唐基国仓库副主任职务。
 
    6、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司机刘佳良态度恶劣、语言粗暴,严重干扰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的问题。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对刘佳良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7、新宁县城关工商所党支部书记何双梅对自身职责履行不到位,未安排专人值守窗口岗位,造成工作失误的问题。6月23日下午,新宁县城关工商所党支部书记何双梅因病向所长请假后,没有安排专人值守窗口岗位。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和《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对何双梅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8、新宁县城关工商所职工苑巧云上班时间早退的问题。6月23日下午5时10分,新宁县城关工商所职工苑巧云提前离岗,未请假外出购药。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和《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苑巧云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新宁县城关工商所职工李薇上班时间不在岗的问题。6月23日下午,新宁县城关工商所职工李薇根据所长的安排,到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财务室报账。5时10分,湖南都市频道记者到新宁县城关工商所暗访,李薇不在其办公室。同时,无人确认5时10分李薇是在局机关财务室报账。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和《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李薇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0、新宁县二轻供销公司经理刘叙新,休息时间组织社会人员在办公室进行娱乐活动的问题。新宁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对刘叙新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1、对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向新宁县委作出深刻检讨,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对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向新宁县委作出深刻检讨,取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3、对新宁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向新宁县委作出深刻检讨。
 
    4、对新宁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新宁县教育局、新宁县第一中学、新宁县广播电视台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三、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理情况
 
    1、对新宁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对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对新宁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新宁县教育局、新宁县第一中学、新宁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新宁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务必以此为戒,深刻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违规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新宁县纪委)
 
 
 
来自:三湘风纪网

版权所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承办: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 邮编:475000 邮箱:kfsggzyxxjsb@163.com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2001764号-1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