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

新晃县通报7起“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3-11 12:28:09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新晃县纪委查处“四风”问题动真格、出重拳,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快办,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应。现将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李宏峻,男,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9月23日,在月塘路一麻将馆参与赌博,2013年9月24日,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2014年3月13日,县监察局给予李宏峻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杨振,男,碧朗乡学校教师,2012年6月至8月,利用“六合彩”赔率进行赌博活动,2012年9月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2000元。2014年7月5日,县教育局给予杨振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彭云宏,男,步头降乡学校教师,2013年9月27日,在步头降乡街上一农户家中参与赌博,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日。2014年7月5日,县教育局给予彭云宏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蒲康成,男,步头降乡学校教师,2013年9月27日,在步头降乡街上一农户家中参与赌博,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日。2014年7月5日,县教育局给予蒲康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吴小平,男,步头降乡学校教师,2013年9月27日,在步头降乡街上一农户家中参与赌博,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日。2014年7月5日,县教育局给予吴小平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6.曹小奇,县物行办主任,2014年6月26日,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组发现县物行办存在工作纪律涣散情况,曹小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纪委对曹小奇作诫勉谈话处理。
 
    7.杨胜明,县商行办人秘股股长,2014年6月26日上午上班时间,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组发现杨胜明在网上看电影。县商行办对杨胜明作诫勉谈话处理,并免去其人秘股股长职务。
 
    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到中央、省、市、县持之以恒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各级各部门要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切实防止“四风”问题“隐身”、“变种”、“反弹”和“回潮”。(新晃县纪委)
 
 
 
来自: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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