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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忠违纪违法案剖析:党性在老板“围猎”中迷失

发布时间: 2023-03-29 15:38:22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一个共产党员,整天和老板勾肩搭背、推杯换盏,为了发财居然自开茶室索贿,党性在哪里?  
一个组织部长,任人唯“钱”,大肆卖官,甚至被老板用金钱操控,使组织部成了“官帽超市”,廉耻在何处?  
一个领导干部,貌似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实则目无法纪、贪得无厌,十八大以后依然顶风违纪、不知收敛,心里哪还有党纪国法?  
李云忠注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经云南省纪委调查,他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曲靖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严重违纪违法。其在曲靖任职期间,日均受贿达1.7万余元,单笔受贿最多达600万元,受贿总额高达4000余万元。

  2014年9月30日,云南省纪委宣布,李云忠严重违纪,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随后,李云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前的李云忠一本正经,连朋友送条烟都坚决不收,人叹其廉洁;人后的他被老板们尊称为“三哥”,颐指气使、无法无天,变着花样弄权敛财,人惊其无耻。案发后,李云忠忏悔说:“我的所作所为,已经看不到半点党性,这是我最大的缺失。”  
在被查办之前,李云忠有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  
在一种人生中,他是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为人谦虚,待人温和,是下属和同事眼中“工作严谨、廉洁自律”的典范。  
一次他和朋友吃饭,得知他喜欢抽烟,朋友便拿了条烟送他,他连声推辞,坚决不要。在场的人都感叹他清廉,连条烟都不收。  
特别是听说他这个级别的干部,居然没钱买房,大家对他更是佩服。认为他甘于清贫,是难得的好干部。曲靖市的几次民主测评,李云忠得票都很高。  
然而,就是这位一本正经的“好干部”,在另一种人生中,却是颐指气使、不可一世,是老板们众星捧月的“三哥”(因其在家中排行老三,老板们都极尽逢迎地称他为“三哥”)。  
“三哥”喜欢抽烟,老板们便一箱一箱地往他家送各种高档烟;“三哥”爱打牌,一打就是一个通宵,只要“三哥”高兴,老板们再忙也奉陪到底;“三哥”缺钱花,老板们更是二话不说,想方设法孝敬他,最大的一笔达600万!  
这两种人生,格格不入,李云忠却“切换”自如,左右逢源。究其原因,在于其思想蜕化,早已丧失了党性、没有了廉耻,因而已经习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表面“廉洁奉公”的面具,正是他大肆敛财、腐败堕落的“保护色”。而一旦和老板们相处,他觉得一切尽在掌握,不免放浪形骸、原形毕露。  
“我的所作所为,已经看不到半点党性,这是我最大的缺失。”案发后,李云忠忏悔说,贪婪之心,于他而言,不是简单的见财起意,不是“触景生情”,更不是一时糊涂,而是有很深的思想根源,灵魂深处不干净。  
李云忠不是没有艰苦奋斗的经历。他靠着好学、勤奋和组织的培养,从昆明市盘龙区的一名警察,一步步成为省委组织部的干部、处长,曲靖市委组织部长,直至曲靖市委副书记。  
在省委组织部期间,他就以“笔杆子”著称。后来,职务逐步提升,当上了处长,爬格子的时间少了,和老板们觥筹交错的时候多了,“眼界”顿时一开。两相对比,顿觉之前写材料太枯燥,简直是浪费生命。  
“看到别人有钱、别人发财,自觉不自觉地会盲目攀比,为什么他能我不能?”“眼界”打开的李云忠,常常如此自问,内心煎熬不已。  
尤其是当他看到一些学历、资历、能力不如自己的人,物质条件都比自己好,心理更是无法平衡,怨气、失落感油然而生,嫉妒、欲望不断累积,久而久之便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一心想着找路子发财。  
在省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李云忠就以买房手头紧为由,向搞工程的老板“朋友”杨某“借款”70万元,此后却绝口不提还钱之事。等了一段时间,发现平安无事,他大受“鼓舞”,胆气日足。  
2008年,将近50岁的他担任曲靖市委组织部长后,迎来了“大展身手”的舞台。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委托”、“招呼”,只要是有利可图,他都“乐善好施”,变着花样弄权敛财。  
李云忠在曲靖任职期间曾说,他作为组织部长,虽然决定不了由谁担任县委书记、县长,但向书记推荐人选的建议权还是大的,一般县领导班子成员他还是有“决定权”的。他视公器为商品,任人唯“钱”,严重败坏了曲靖政治生态  
选人用人是大事,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身为组织部长,李云忠本应唯才是举、任人唯贤。可他却视公器为商品,任人唯“钱”,表面上句句不离“选人用人制度规定”,背地里却“论价封官、以价议岗”,干着卖官的勾当。  
富源县煤矿商人郭某就瞄准了李云忠贪得无厌、敢于收钱的“软肋”,为谋取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位,向李云忠送上150万元。李云忠欣然笑纳,随后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让郭某顺利当上了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富源县后所镇鸡蛋山煤矿法人龙某如法炮制,为其哥哥、时任富源县老厂镇镇长龙某职务升迁积极活动,向李云忠送去60万元,李云忠收下后,利用职权将龙某提拔为富源县副县长。  
……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为害最烈、遗祸最深。李云忠的严重违纪行为,导致“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官场“潜规则”盛行。一些心术不正、动机不纯的人趁机以金钱“开道”,视“当官”为交易,费尽心机投机钻营,热衷于拉关系、架“天线”,明目张胆跑官要官,严重败坏了曲靖的政治生态,影响极为恶劣。  
据云南省纪委查实,在曲靖任职期间,仅在为他人谋求职务升迁方面,李云忠就先后收受10余人贿赂,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  
拿人钱财的李云忠,把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视同儿戏,毫无戒惧之心。有一次,有位“买官者”在向他行贿后,对他安排的岗位不满意,居然在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前公然向其叫嚣并“摊牌”,害怕“东窗事发”的李云忠不得不“上下其手”,在常委会上极力建议市委主要领导撤销了该议题。  
“我感觉自己不是廉政意识、纪律意识淡化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的问题。也许在我眼里,廉政是警示别人的,纪律是约束别人的,所以我从未把廉洁自律、作风建设、遵纪守法这些东西放在心上。”李云忠在忏悔书中说。
因为先后10余次收受了徐某1370多万元贿赂,李云忠在徐某面前毫无尊严。徐某多次要求李云忠提拔其“推荐”的干部,李云忠都有求必应。徐某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  
在老板朋友圈子中,李云忠是风光无限的“三哥”,自觉八面玲珑,没有摆不平的事儿。然而,在煤矿老板徐某面前,他的颐指气使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唯唯诺诺。  
徐某腰缠万贯,在曲靖号称“黑白通吃”。他看准李云忠爱财,投其所好,用利益当诱饵,等李云忠“上钩”后,再加以胁迫,使李云忠变成了“牵线木偶”。  
因为先后10余次收受了徐某1370多万元贿赂,李云忠在徐某面前毫无尊严。徐某多次要求李云忠提拔其“推荐”的干部,李云忠都有求必应。徐某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  
事实上,徐、李二人结识很早,但真正熟悉起来,还是李云忠的一次“义薄云天”。  
徐某早年犯罪服刑,其弟找到李云忠,希望李云忠能帮助徐某“保外就医”。李云忠一番运作后,徐某果然如愿。其弟为表感谢,一次性送给李云忠10万元。李云忠觉得事办成了,收点钱是应该的,于是心安理得地收下。这也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  
出狱后,徐某亲自向李云忠奉上50万元表示谢意,李云忠欣然笑纳。二人就此熟络,从此打得火热。有段时间,李云忠每个月都要上徐某家里“蹭”上二三顿饭。  
李云忠曾经分别在2009年11月和2011年12月,两次收受了徐某送给其的500万元、600万元巨额贿赂。因为现金太多,李云忠叫来几个朋友帮忙,分别用三四个纸箱装运,搬不动了就用脚踢、用脚推。一名帮助其搬运贿金的“朋友”看到现金后目瞪口呆,惊叹道:“长到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收受徐某贿赂之后,李云忠被徐某玩弄于股掌之间,对他的吩咐和“安排”言听计从。  
2008年1月的一天,徐某得知李云忠要到曲靖市任市委组织部长,遂约他外出泡脚。泡完脚后,徐某向李云忠推荐:“瞿某人不错,在乡镇干过,很能干,这个人来给你当助手会给你分担很多工作,你一定称心如意。”李云忠不置可否。后经徐某多次施压,李云忠不得不照办,瞿某顺利当上了曲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0年2月的一天,徐某约李云忠到他家吃饭。席间徐某直接对李云忠说:“老哥,你的办公室主任不行,我给你推荐一个,周某的文字很强,人也不错。”之后,李云忠按徐某的“吩咐”,将周某调任曲靖市委组织部任办公室主任。  
……  
徐某嚣张跋扈,在李云忠升任曲靖市委副书记后,还多次“提议”要给李云忠配备秘书和副秘书长。李云忠忍无可忍,拒绝了他的要求。  
见李云忠不“听话”,徐某直截了当地要其退还600万元贿款,两人关系随即破裂。可笑的是,得知省纪委调查李云忠后,徐某还特地“叮嘱”李云忠,称其和李云忠什么关系都没有,不要把他牵出来。  
按理说,李云忠是组织部长,在工程项目上没有多少话语权。但他却说:“我虽然不直接管工程,但是管着管工程的干部!”他将“权力”异化为赚钱工具,明目张胆插手工程项目。为了发财,居然和私企老板签订分赃协议  
李云忠身边老板朋友众多,老板们对他十分恭敬,有求必应。  
可李云忠知道,老板们对他恭敬,只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他表示,因为我是领导干部,别有用心的人才会围着我转,投之以利,索取更大的利益。  
明知如此,他还是心存侥幸,胆大妄为。老板们给他送钱后,他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为老板们打招呼,一起发财。  
按道理说,李云忠是组织部长,主要分管组织人事工作,不分管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上没有多少话语权。但他却不那么认为,他常说:“我虽然不直接管工程,但是管着管工程的干部!”他利用职务便利,越位乱权,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并从中收受贿赂高达2400余万元,达到了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地步。  
李云忠为多名私企老板承揽工程,在曲靖市的8个县(市、区)中,就涉及6个,共计20多个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表面上看来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制度完善、监督到位,事实上李云忠通过打招呼或安排下属与开发商协商等方式,早就将招投标制度架空。  
曲靖市某房地产老板周某认为李云忠“神通广大”,多次向李云忠行贿共300余万元。李云忠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利用职权帮其承揽了多个工程。  
有一次,李云忠弄到一个项目,转给周某。周某又将该项目转给别人做,一转手就赚了500万元,可周某最后只给了李云忠90万元好处费。当李云忠从其他老板处得知真相后,大发雷霆,大骂周某是在“打发叫花子”。  
后来,李云忠又搞到一个9000多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再次找到周某。但这次他“吃一堑长一智”,提出要按照五五开的比例分配利润,周某坚决不同意。李云忠又提出要四六开,周某同意后,李云忠又以周某不可信为由,要求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分红比例。一个领导干部,居然干出了如此荒唐的事,令人不可思议!  



来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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