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3 13:15:32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各交易主体:

根据《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3号)和市民之家执委会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大化,对前来办事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中心将严格落实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全面预防,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具体通知如下:

1、进一步加强现场管控,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各交易主体进入交易中心前应当积极配合市民之家执委会设置的检测点进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测温、佩带口罩,配合相关检测工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到达中心场所。中心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登记。

2、进入交易中心后,应全程佩戴口罩,分散、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或开、评标完成后要立即离场。人流较多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分流安排,自觉维护秩序。

3、提倡通过电话咨询等不见面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对有发热、咳嗽、体温高于37.2℃等可疑症状,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隔离观察未满14天,最近14天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各类人员,不得进入中心。

5、监督人员、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人员应同时做好开评标现场人员管控工作,强调防控纪律。监督人员原则上只允许1人进场;招标人(采购人)原则上只允许1人进场(采购项目有资格审查的除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严格控制在2人及其以下进场,专家评委进场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

6、为保障公众健康,中心将每天对开、评标区及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与办事群众交流时尽量避免正面交流、适当保持距离,如有身体不适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请及时报告就诊。

7、如非必要,不建议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中心。确有必要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外,还应提供48小时内安全核酸检测证明。

8、中心干部职工要加强个人防范,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等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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