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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0-08-06 13:45:18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限制条件,降低投标门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提升采购服务水平。

一是放宽资格条件限制。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降到最低,只设置政府采购法规定和项目必需的资格条件,不得设置非项目必须的资格要求,不得抬高投标门槛限制竞争、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是公平设置项目需求。对采购人提交的采购内容、参数要求、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检查,做到“四个不得”:不得指定货物品牌型号,不得指向某一特定产品或供应商的技术参数要求,不得要求特定地域或特定行业的荣誉和合同业绩,不得设置歧视、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倾向性条件等。

三是科学确定评分标准。细化量化评分因素,去除不合理限制条件,减少主观评分内容,限制评委自由裁量权,力求评分标准客观公正。

四是围绕“六稳”“六保”搞好服务。充分运用网络化,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网上运行,免去供应商路途奔波之苦,降低不能按时投标的风险;做到全程免费服务,从招标公告到签订合同全流程不收取成本费、服务费、代理费、保证金等任何费用,有效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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