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评标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的管理,明确职责,确保评标活动的规范进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秩序良好的招投标环境,现将有关事项规范如下:
1、 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评标区工作人员负责评标成员登记和评标区内外的联系工作。
2、 进入评标区的评审专家及评标工作人员须在开标前10分钟进入评标区。进入评标区的每一个人员(包括监督人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等),都须将通讯工具等物件寄存统一管理后,方可进入评标室。
3、进入评标区的评审专家在评标结束前禁止与外界联系,包括不得随意与评标区外人员交谈,如有特殊情况暂离评标现场须经需先告知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离开。
4、评标现场的资料或证件需要评审专家确认的,由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送至评标区门禁处,再由评标区内的工作人员送入评标室。
5、评审专家需要询问投标人有关问题时,可以通过询标室的专用内部电话进行,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区。
6、评标区内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损坏公共财物及设施照价赔偿。
7、违反本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及交管委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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