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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知识普及:土地出让金 返还政策不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 2023-10-18 10:32:41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邱峰

         土地出让金是企业使用土地向国家支付的对价,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企业来讲,如果当地政府能够以较低的价格为企业提供土地,将会极大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因此,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在招商过程中对企业极具吸引力。

国务院早在2014年已经通过《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

虽然有上述规定的约束,但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过各种变相方式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企业,比如通过基础建设补贴、地方经济收入贡献补贴等形式返还。这种变相的招商政策对政府、对招商企业来讲是否有效?

最高法民一庭于2022913日在其官方公众号发文:“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无效。

“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拍卖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提前锁定某一特定主体取得土地使用权,使其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因为无论最终成交价是多少,其实际“拿地”成本是固定的。相当于招标方和投标方提前串通。“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侵害了国家利益,因而无效。土地出让金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属地政府将土地出让金返还招商企业,侵害了国家利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属于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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