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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工业用地的相关土地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9-17 10:02:33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蔡立亚

         一、如何获取工业用地

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获取工业用地需经地方政府批准以公开招拍挂的方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按照程序竟得。企业也可以在二级土地市场以交易方式取得工业用地。

二、工业用地的分类

按照对居住及公共环境的干扰程度 、污染程度、安全隐患程度的不同,将工业用地分为三类:

一类工业用地(M1):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包括以产业研发、中试为主兼具小规模生产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M2):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M3):对寓居和公共设备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等用地。

此外,为了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协同生产空间、组合生产空间及总部经济、2.5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近年来,在三类工业用地外又衍生出了新型产业用地(M0),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

三、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工业用地最高年限为50年。近来年为提升土地集约化程度、加快土地流转效率,许多地方推出了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把出让年限缩短到了10-50年不等(10-20年较为常见)。

四、工业用地容积率

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同行业对容积率的要求不同。比如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制造业,容积率必须达到1.1(及以上);而石油、煤炭、燃料加工业等对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容积率只需达到0.5即可。

五、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要补交费用吗

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规定,鼓励工业用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六、工业用地配套比例

根据2021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同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还规定:对单体大型工业项目,按照工业用地落实用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项目用地范围内可以增加研发、创意、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增加的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七、工业用地能否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工业用地可以转让,但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各地区办理土地转让还有其他的附加条件,土地出让时有特殊约定的,再次转让还需要征得原主管部门同意。

八、工业用地的涉税问题

通过政府公开招拍挂方式、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具体详情需咨询税务部门。

九、工业用地涉嫌闲置,如何处理?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由于企业原因导致的闲置:一是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是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由于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一是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二是 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三是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四是 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是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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