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

通许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东湖泵站工程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8】024号

发布时间: 2018-08-03 16:08:33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东湖泵站工程,项目法人(招标人)为通许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许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东湖泵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东湖泵站工程

     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8]024

2.2、施工地点:通许县境内

2.3、项目概况:东湖泵站分两处,一处位于涡河故道橡胶坝处(左岸),一处位于涡河故道三支渠入口,泵站流量均为0.3m3/s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年检合法有效的证件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管理工程主要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自20177月以来连续12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须提供网上可查询方式,并出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用公开信息须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截图)

3.6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71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的同类业绩两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投标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8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证明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730日至20188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申请将不予接纳。

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投标单位企业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社保证明)亲自到场签字确认;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时,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要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办理电子密钥与网上投标相关事宜:投标供应商登陆中心网站,可获知注册办理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在公告期内可免费下载本中心《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网址:http://www. kfsggzyjyw.cn/;按中心要求办理投标供应商电子密钥后即可参加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不允许参加投标。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在报名时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8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通许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人: 刘女士                

    话:0371--24991938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址:   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人:       任女士

    话:     0371-- 223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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