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

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扶贫产业发展打井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9-13 11:43:23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扶贫产业发展打井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扶贫产业发展打井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扶贫产业发展打井项目

2.2项目编号:XFGK2018074

2.3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

2.4投资总额:约190万元

2.5     模:第一标段:打井64眼、第二标段:打井64眼、第三标段:打井66

2.5计划工期:60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2.8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扶贫产业发展打井项目(第一片区), 预算金额约60万;

第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扶贫产业发展打井项目(第二片区),预算金额约60万;

第三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扶贫产业发展打井项目(第三片区), 预算金额约62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份确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20181月至20185月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造师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2、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查询网页);

3.3.3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20181月至20185月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网页)如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交财政;

3.3.4财务状况要求: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三项内容不得列入“受惩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列入“受惩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己经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需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8914 日至20189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并领取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注册会员并办理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没有完成的投标人,不接受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1000元,售后不退。

注:CA证书办理方法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重要通知中。

4.2报名时需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网上报名回执。

【以上材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标处理。】

4.3开标现场要求项目经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注册建造师(含注册临时建造师)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上述多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10 24  10 点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71-26641676  

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               

 

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302773468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北、科明路东1128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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