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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八里湾镇、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XFGK2018048

发布时间: 2018-08-15 17:04:03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八里湾镇、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八里湾镇、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八里湾镇、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项目编号:XFGK2018048

2.3、工程总投资:约430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2.6、计划工期:施工:60日历天

监理: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6个标段,第1-23为施工标段,第24-26标段为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和谐路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和谐路道路排水工程;

第三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集贸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第四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商贸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第五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未来路道路工程;

第六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政府大街道路工程 (K0+000-K0+900)

第七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政府大街道路工程 (K0+900-K1+599.969)

第八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平安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第九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广场景观及绿化工程;

第十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道路照明及景观广场亮化工程;

第十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经四路南段道路工程;

第十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经五路道路工程;

第十三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开罗路道路工程(K0+000-K1+370)

第十四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开罗路道路工程(K1+370-K2+745.457)

第十五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纬五路道路工程;

第十六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纬五路道路排水工程;

第十七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景观湖整治工程;

第十八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道路照明及景观湖亮化工程;

第十九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仇十路道路工程;

第二十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仇十路道路排水工程;

第二十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北大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第二十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南北大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第二十三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学校路道路工程;

第二十四标段: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监理工程(一至十标段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五标段: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监理工程(十一至十八标段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六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监理工程(十九至二十三标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九、十一至十七、十九至二十三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按要求提供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有在建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1.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1.5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授权委托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有效社会保险证明,
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1.6提供企业201511日以来相关业绩两份(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
3.2
第十、十八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按要求提供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5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授权委托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有效社会保险证明,
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6提供企业201511日以来相关业绩两份(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
3.3
第二十四至二十六标段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4
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员、授权委托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有效社会保险证明
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3.5提供企业201511日以来相关业绩两份(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

3.4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5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投标单位需要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

办理电子密钥与网上投标相关事宜:投标人登陆中心网站,可获知注册办理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在公告期内可免费下载本中心《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网址:http://www. kfsggzyjyw.cn/;按中心要求办理投标供应商电子密钥。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不允许参加投标;

3.7其他注意事项参照豫建〔201638号文执行。(比如: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3.8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投标人需先在网上注册会员并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事宜。

4.2现场报名及时间:请于 2018816日至 2018822(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资料:网上报名回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及注册资格证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所需材料必须清晰、完整,代理公司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最终认定,开标后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材料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89121000分,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十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标 人:开封市祥符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人: 闫女士

联 系 电 话:139378899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80675

 

 


附件下载:祥符区美丽乡村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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