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公开采购2022-5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投资金额:1182.5万元
2.7计划工期:第一至五标段: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第六标段:交货及安装工期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第七标段: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
2.9招标范围:第一至五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第六标段: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七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道路+绿化)
第二标段: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渔业管理中心+沟渠硬化)
第三标段: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排水工程)
第四标段: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尾水处理工程)
第五标段: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池塘改造+其他配套工程)
第六标段 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渔业信息化工程)
第七标段:尉氏县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监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第一至五标段: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并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2第六标段:
3.2.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1-12月份的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照公司成立之日起算);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注:本标段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3第七标段:
3.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3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并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潜在投标人只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监督部门:尉氏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371-27999569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水利局
地址:开封市尉氏县新民街1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034880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02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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