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

尉氏县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照明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24 22:26:02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尉氏县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照明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照明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尉氏县兴尉智慧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尉氏县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照明一期)

2.2 项目编号:JSGCGK-2022-029

2.3 总投资:约5860万元

2.4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北三环(4161.37m)、北二环(1486.73m)、尉州大道(3084.62m)、建设路(2621.16m)、人民路(4465.9m)、北大街(713.6m)、西关中路(1331.8m)、新华路(1306m)、帝景东路(511.9m)、仓西街(231.4m)、新民街(249.6m)、鱼市街(2276.7m)、后新街(356.9m)、西大街(333.6m)、东大街(334.2m,15条路段照明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1标段:施工标段

2标段:监理标段

2.7 招标范围:

1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8 计划工期:

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标段:同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标准: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1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 财务要求:①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②提供近3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0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6 信誉要求:①履约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建设单位投诉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现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信息。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1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 财务要求:①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②提供近3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01月至今)承担过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3.6 信誉要求:①履约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建设单位投诉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现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③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信息。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3.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121609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址: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项目)。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兴尉智慧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尉州大道36号财政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27915188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853号楼13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5238348893

 

监督部门:尉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27126880371-27990065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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