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

尉氏县人民路东段等10条道路排水管道清淤工程尉财采公开2018083

发布时间: 2018-08-20 16:18:19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尉氏县人民路东段等10条道路排水管道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尉氏县人民路东段等10条道路排水管道清淤工程已由【尉财采公开2018083】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8083

2.2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3建设内容:尉氏县人民路东段等10条道路排水管道清淤。

2.4投资金额:约127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人民路东段、三贤路、西祥路、新华路排水管道清淤工程

第二标段:光明路、滨河东路排水管道清淤工程

第三标段:纱厂西路、东盛路、温泉路、滨河西路排水管道清淤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投标人只能对以上符合要求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报多个标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8 21 日至2018 8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四楼报名处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回执单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注: 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价:3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

    址:尉氏县尉州大道东段

联 系 人:闫先生

    话:135987529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25号联盟国际商务大厦21E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话:1522549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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