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农业农村局杞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期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部分)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农业农村局杞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期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部分)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杞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第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杞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期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部分)
2.2项目编号:HNHY2026031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2.5建设规模及内容:集中收集点及污水储存池,中部区域有机肥车间等建设。
2.6计划总投资额:9379938.24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施工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二标段: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粪污处置区项目施工
2.10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5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建筑工程且施工合同额≥46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建筑工程且施工合同额≥46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①业绩资料以投标文件所附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为准,如合同原件过大,可附证明相关规模的关键页及合同协议书;②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
3.6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链接,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7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2、2023、2024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8信誉要求:
3.8.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对象:法人);
3.8.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5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5.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
(2)线下:
1.采购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封市杞县西关西街5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039001516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866697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封市杞县西关西街5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5039001516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任寨北街6号院云鹤大厦619号
联系人:张中飞
联系方式:18937877008
监督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8666978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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