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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杞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2 16:39:50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杞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杞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3-79

2.2、项目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杞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规模:杞县2023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监理及土壤改良监理,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总投资额度:约120万元

2.6、服务周期:随工程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杞县20233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监理及土壤改良监理,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1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它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2022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1012日至202310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kfggzy.kaifeng.gov.cn)会员系统网上下载。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售价: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1102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1102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获取:(1)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kfggzy.kaifeng.gov.cn查看。(2)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3CA密钥办理(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投标人)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开封市杞县西关西街53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方式:0371-28991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通尔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北路218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13323656610

3.监督单位名称:杞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71-28666979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杞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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