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建筑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楼区建筑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项目(EPC)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鼓楼鑫诚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鼓楼区建筑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项目(EPC)
2.2项目编号:ZSHZ-GK-KFGC-012
2.3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2.4投资总额:约5000万元
2.5建设地点:开封市鼓楼区建筑产业园
2.6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钢结构标准化厂房4栋,建筑面积约25000m2。新建一条南北走向城市支路,北起纬一路,南至纬三路,道路沿线一次与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龙仙路相交,路线全长700m,道路红线宽度20m,包含道路、给排水、电力、燃气、热力、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经四路(纬一路~龙仙路)道路新建工程及纬二路附属工程(EPC)
第二标段:鼓楼区建筑产业园标准化厂房(EPC)
第三标段:鼓楼区建筑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2.8招标范围:
第一、二标段: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9计划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第二标段:365日历天;第三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2.10工程质量:
第一、二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第三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第一、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主要负责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4第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2017、2018、2019年度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所在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新聘用员工入职不足6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2017年1月1日以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设计负责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法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法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7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时2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鼓楼鑫诚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鼓楼区包公湖北段39号1201室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069309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金祥路温莎尚郡天玺2号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1-22026037
监督单位: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38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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