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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陇海十路(十三大街-十四大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12 16:16:22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新区陇海十路(十三大街-十四大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陇海十路(十三大街-十四大街)道路工程,已由开封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9-410211-48-03-05532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新区陇海十路(十三大街-十四大街)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BRR19-HN-ZB-370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概况:该项目道路走向为东西走向,设计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该道路东起十三大街,西至十四大街,道路总长度480.009m,道路红线宽40m,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等。

2.5工程规模:全长480.009米,红线宽度40

2.6投资总额:约1350万元

2.7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封新区陇海十路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工程质量:合格
2.10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开封新区陇海十路(十三大街-十四大街)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等

监理标段:开封新区陇海十路(十三大街-十四大街)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含本项目绿化工程的监理服务)

2.11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
开封新区陇海十路(十三大街-十四大街)道路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开封新区陇海十路(十三大街-十四大街)道路工程监理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1671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1671日以来至少一个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71日以来监理过至少一个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自201671日以来监理过至少一个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3投标人其他要求:

3.3.1财务要求: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3.2社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社保证明(应提供201911日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3.3.3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经开封市相关部门认定且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有造假、串标、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业绩不予认可等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

3.3.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3.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1213900分至2019121917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190930(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开封新区八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2771518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801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1513789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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