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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十三大街(魏都路—郑开大道)辅道、非机动车道等附属工程_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11 15:26:48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新区十三大街(魏都路郑开大道)辅道、非机动车道等附属工程废标公告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开封新区十三大街(魏都路—郑开大道)辅道、非机动车道等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招标情况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开封新区十三大街(魏都路—郑开大道)辅道、非机动车道等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ZYZB(K)-[2018]-040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合同估算价:约370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开封新区十三大街(魏都路—郑开大道)辅道、非机动车道等附属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监督部门:开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二、开标时间:2018710日上午10:00

评标时间:2018710日下午16:00

三、评标情况:

     一标段审查电子标,24家投标人所有电子版项目审查投标函打开文件既没有电子签章,也没有投标人签字。24家投标文件目录有中创、科兴等18家投标人目录表述为“开封新区十三大街(省略13字)等附属工…” ,有江西昌南、 江西城建等6家投标人目录表述为“开封新区十三大街(省略13字)等附属工程?”。 错误错的一致是计算机乱码?是投标人不认真?还是串通投标?是否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第(四)描述的“异常一致”?投标文件下载文本与评审文本不一致。评标依据让人无所适从。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未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项“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要求,不符合评标办法2.1.1第三项“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大部分评委认为不符合,所以,均未通过形式评审,视为无效投标人。

     二标段3家投标人问题基本与第一标段一样,标准统一。按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未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3项第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要求,不符合评标办法2.1.1第三项“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均未通过了形式评审,视为无效投标人。

四、评标结果:

此次招标废标。

五、公示期:

2018712日至2018716日(三个工作日)

六、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异议、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6043房间(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23152555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开封新区八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2771518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莲花街11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589098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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