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

祥符区刘店乡南王庄宅基地拆迁复垦项目XFGK2018049

发布时间: 2018-07-30 15:13:48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祥符区刘店乡南王庄宅基地拆迁复垦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祥符区刘店乡南王庄宅基地拆迁复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欢迎有意向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祥符区刘店乡南王庄宅基地拆迁复垦项目

2.2项目编号:XFGK2018049

2.3投资总额:6051159.11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30%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

2.8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祥符区刘店乡南王庄宅基地拆迁复垦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变配电及电气控制设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需土地厅备案。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7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8备注:投标人在现场报名之前,首先需要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需对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情况负责,如若发现作假行为上报给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罚没收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须知:请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8731日至201886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630分(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一套;(以上资料只接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司公章)。

4、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否则视为弃标。

7、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人民政府

人:徐先生

    18803783516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13648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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