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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百城提质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杞县东关村小区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01 15:38:26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杞县百城提质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杞县东关村小区建设项目

监理标段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杞县百城提质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杞县东关村小区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QXBCTZ-2020-06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公告日期:2020623日,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四、文件获取时间:20200623 0900分至202006301730

五、开标时间:2020720930分(北京时间)

六、澄清内容

1、投标保证金:

标段监理:小写: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按照《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规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何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相关费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及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进行办理。

4、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看》或直接登录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澄清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百城提质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址:杞县经二路                        

联 系 人:赵先生                      

    话: 0371-233888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驻马店西平县嫘祖镇政府院内

联 系 人 :龚先生

    话:15238083808

 

监督单位: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8666978

 


附件下载:澄清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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