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

杞县学前路、环湖路及东湖公园修缮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14 14:41:03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杞县学前路、环湖路及东湖公园修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一、      项目名称:杞县学前路、环湖路及东湖公园修缮改造工程

二、              项目编号:CDZBSG-2019-0787

三、              更正内容:

原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其他评分因素

服务承诺

8 分)

0-8

1)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2

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2

3)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的,评委

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0-2

4)其他实质性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2分范围内

酌情赋分。 0-2

备注: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该项为 0 分。

企业业绩(2分)

0-2

提供201611日以来完成的也是市政业绩一份得2分,该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2.2.4(3)其他评分因素

服务承诺

20 分)

 

0-20

1)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4 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4

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5 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5

3)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的,评委

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6 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0-6

4)其他实质性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5 分范围内

酌情赋分。 0-5

备注: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该项为 0 分。

由于系统兼容问题2.2.4(3)其他评分因素重复,现更正为:

2.2.4(3)其他评分因素

服务承诺

8 分)

0-8

1)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2

2)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优惠及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

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0-2

3)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的,评委

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2分范围内酌情赋分。 0-2

4)其他实质性承诺,评委根据承诺的实质性情况,在 0-2分范围内

酌情赋分。 0-2

备注:以上各项如有缺项,则该项为 0 分。

企业业绩(2分)

0-2

提供201611日以来完成的也是市政业绩一份得2分,该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991811

地 址:杞县金城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先生

电 话:0371-22301158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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