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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示范区水稻乡贫困社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1 11:10:40 浏览量: 发稿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变更公告

开封市示范区水稻乡贫困社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示范区水稻乡贫困社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hnly2021-04-12

二、变更事项

1)、本项目三个标段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均涉及到以下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项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2.2.21

 

 

 

 

 

 

 

商务标

 

30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30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招标控制价×50%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未被认定为废标并进入商务部分评审,且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 95%-100%间的投标人的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5 5 以内的全部参加算术平均值的计算,5 家以上的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若投标人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 95%-100%

围之内,招标控制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注:报价得分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2.2.21

 

 

 

 

 

 

 

商务标

 

30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30

1)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招标控制价)/2

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是指在招标控制价的95%100%(不包含95%100%)之间的报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则以招标控制价的95%作为评标基准价,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仍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2)偏差值=100×︱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值≤30时据实计算,偏差率>30时按30计算。

3)投标总报价分值=30-偏差值

注:投标总报价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原招标公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5130925

现变更为:

2.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5270920

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媒体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水利局

地址:开封市西关北街186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944809   

代理机构: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绿地新都会2808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236551039

行政监督部门:开封新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2944809

 

 




附件下载:水稻乡变更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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